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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国家旅游局的星级评定标准,据不完全统计,本报告以15间客房为限,将我国住宿业市场分为两个部分。15间(含)以上规模的设施,称为酒店类住宿业;15间以下的,称为其他住宿业。

1、数量

截止2019年底,全国住宿业总数497,986家,客房17,470,342间。其中酒店类327,476家,客房15,756876间,平均客房规模约50间,占比66%和90%。其他住宿业170510家,客房1,713466间,平均客房规模约为10间,占比我国住宿业的34%和10%。

2、档次(星级)

从全国酒店类住宿业的档次分布的总体情况来看,经济型(二星级及以下)、中档(三星级)、高档(四星级)、豪华(五星级)这四个档次分别是28.4万家、2.6万家、1.3万家和0.4万家,占比分别是87.3%、7.5%、3.9%和1.4%。

从客房数来看,经济型(二星级及以下)、中档(三星级)、高档(四星级)、豪华(五星级)这四个档次分别是1039万间、214万间、181万间、114万间,占比分别是67%、14%、12%和7%。由此可见,绝大部分的酒店类住宿设施都是低端设施。

3、规模

全国酒店类住宿业客房规模在29间及以下159693家,30-69间的110721家,70-149间的51007,150及以上的14064家,占比分别为49%、32%、15%和4%。

从这些设施所占房量的分布来看,15间到29间占比20%,30间到69间的占28%,70间-149间占比31%,150间以上规模的占比21%。总体来看,占房量48%的酒店类住宿业设施都是70间以下中小型设施,占房量52%的酒店类住宿业设施规模在70间客房以上。

4、十大城市:重庆、西安、广州、北京、上海、成都、深圳、武汉、杭州和南京

从10大城市酒店类住宿设施的档次分布来看,

经济型(二星级及以下)所占比重最小的是上海和杭州,均为55%;所占比重最大的是西安,为72%。

中档(三星级)所占比重最小的是重庆和武汉,为13%和11%;所占比重最大的是深圳和杭州,为20%和18% ;

高档(四星级)所占比重最小的是广州和西安,为11%和10% ;所占比重最大的是成都和杭州,均为17%;

豪华(五星级)所占比重最小的是西安和重庆,均为6%;所占比重最大的是上海,为13%

北京和上海的大型设施最多,37%的客房都分布在150间以上规模的设施中了;

而重庆只有16%的客房分布在150间以上规模的设施中。重庆的小型设施最多,63%的客房分布在70间以下的设施中;

而上海的这一数字是28%。

5.省份

·从省一级行政区酒店类住宿业设施的数量来看,排名前十位的分别是广东、四川、浙江、山东、云南、江苏、河南、陕西、湖南和湖北,这十个省拥有的设施数都超过了1.2万家。

·在省一级行政区,从客房总量的规模来看,排名前十位的分别是广东、浙江、四川、江苏、山东、云南、河南、北京、湖南和陕西,这十个行政区的客房数都超过了57万间。其中,排名第一的广东省一共拥有约179万多间客房,超出第二位浙江约82万间。

·对比酒店类住宿业设施数量和客房数量,我们发现省一级行政区设施的平均规模有较大的差异。北京和上海的设施规模是全国最大的,平均每个设施的客房数达到了74间客房。海南、广东、天津、江苏等行政区的平均规模也较大,都在55间以上。云南、吉林、重庆、黑龙江是平均规模最小的,均不到40间客房。

·从各个省区市的情况来看,有几个省区市的经济型(二星级及以下)占比超过了70%,分别是河南(78%)、黑龙江和吉林(均为76%)、山西(75%)、河北(74%)、辽宁和甘肃(均为73%)、陕西和山东(均为72% )、内蒙古和青海(均为71%)、湖北和重庆(均为70%)。有几个省区市的豪华(五星级)占比较高,分别是海南(21%)、上海(13%)、福建(12%) 、 江苏(11%) 、 北京(10%) 。

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甘肃、青海、西藏、河南、河北、新疆、黑龙江等省区,豪华(五星级)占比都不到5%。此外,中高端市场三星设施比重最高的省区市是西藏、新疆、广东、上海、贵州、江西、浙江,都超过了15%;四星设施比重最高的省区市是西藏、福建、上海,也都超过15%。

·从各个省区市的情况来看,房量规模分布的差异较大。例如,北京和上海的小规模酒店类住宿业设施数量较少,15间到29间占比只有8%。云南、吉林、重庆和黑龙江的小规模酒店类住宿业设施数量较多,15间到29间占比分别为32%、30%和28%。

与之相反,北京和上海的大规模酒店类住宿业设施数量较多,150间以上占比均为37%,但是这不是最高的,全国范围内海南的大型设施数量最多,150间以上客房占比达到了40%,高出全国水平约20个百分点。

6、其他住宿业

·全国范围内15间客房以下的其他住宿业设施一共有约14万家,客房总数约为129万间,平均客房数为9间。全国大多数省级行政区的平均客房规模都在7-10间之间,比较特殊的是上海市和青海省,这两个行政区域的平均客房规模显著小于其他地区,平均只有6间左右。

·客房数最多的十个区域分别是山东、浙江、云南、江苏、湖南、湖北、四川、黑龙江、广东和陕西。其中,山东省的客房数最多,超过了11万间,浙江、云南和江苏的规模在7-8万间左右,其余几个区域的客房数也都在5.6万间以上。